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👈🏽,请于2015年1月1日至3月16日期间到境内任职🧜🏿、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🙇🏼♂️。
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🧾,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、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🤜🏿、劳务报酬所得🫶、稿酬所得🤔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🚪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👮🏻♀️、财产转让所得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的纳税个人🧑🏽🍼。
如果您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👋,请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www.tax861.gov.cn)、拨打12366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就近税务所索取相关材料🤽🏽♀️。
附注:
一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网上自行申报步骤🧑🏿🍳:
1.登陆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以上自行申报网站http://gszxsb.tax861.gov.cn🫶;
2.纳税人以往年度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,并且持有密码,点击📈:持原密码申报——填写申报🐒,进入用户登录界面,输入相关信息,点击“登陆”👨🌾;纳税人以往年度未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,点击:获取密码申报——初次申报;以往年度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,但遗忘密码,点击🛍️:获取密码申报——遗忘密码申报;进入“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”填写界面;
3.填写“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”🔭,部分填写内容如下🦈:
主管分局🧑🏿🦳:海淀区地税局;
主管税务所:第三税务所🔏🤳🏿;
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:06247510🏩;
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🤘:教育🧑🏼🚀;
细类:普通高等教育;
职业🌲:高等教育教师;
所得项目——工资🐲、薪金所得🐄;
4.填写完成后🌲🥷🏼,点击右下方“提交”🔡,进行网上申报,提交成功后,用A4横式打印一份自己留存💪🏼。
祝您工作顺利👩🏼🦳,心想事成!
财务处